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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14日下午,甘肅張家川被拘少年楊輝向張家川縣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。楊父楊牛胡稱,兒子被拘7天,他們要求象徵性賠償7元。當天,楊父與代理律師游飛翥前往張家川縣檢察院,對涉嫌刑訊逼供的警方人員提出控告。游飛翥15日就行政拘留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請行政覆議。
   申請刑事賠償7元錢
   14日下午,甘肅張家川被拘少年楊輝向張家川縣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。楊父楊牛胡稱,兒子被拘7天,他們要求象徵性賠償7元。當天,楊父與代理律師游飛翥前往張家川縣檢察院,對涉嫌刑訊逼供的警方人員提出控告。游飛翥稱,15日就行政拘留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請行政覆議。
   16歲的楊輝是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的一名初三學生。9月12日,張家川縣張家川鎮發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,楊輝因為發微博質疑該案有內情,於9月17日被張家川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。此案經媒體率先披露後,引起社會廣泛關註。由於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兩高司法解釋,規定利用信息網絡發佈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,此案被稱為“500轉刑拘第一案”。
   9月22日凌晨,楊輝在被拘的第7天獲釋。據瞭解,此案經甘肅省公安廳和天水市公安局聯合工作組調查核實,決定撤銷刑事案件,對其行政拘留7日。甘肅省公安廳表示,撤銷楊某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,是鑒於其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後的悔罪表現,依法依規處理。
   14日中午,楊父楊牛胡在電話中稱,他們堅持認為孩子發帖無罪。就楊輝被刑拘一事,他們將申請刑事賠償。“孩子關了7天,我們只要賠7塊錢,並要求賠禮道歉。”當天下午,楊牛胡和楊輝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前往張家川縣公安局,提交了申請刑事賠償的手續。
   控告辦案人刑訊逼供11月初,楊輝對媒體稱曾遭刑訊逼供。楊輝14日對記者回憶稱,9月17日15時,他從學校被警方帶走,“帶走前後,警方沒出示警官證等證件或執法依據”。辦案人員把他帶進審訊室後,“一上來就打我”。楊輝說,第一個打他的人被別人稱為“馬隊”,扇了他三四個耳光。問完他發的三條帖子的情況後,包括“馬隊”在內的四五個人輪番打他,包括有腳踹、扇耳光、抓住頭髮晃來晃去等。自己獲釋後,“學校方面多次跟我爸打電話,說能私了就私了”。
   據媒體報道,對此,張家川縣公安局相關人士曾表示,辦案人員並未毆打楊輝,“沒動過他一根手指頭”。
   14日下午,在提交了申請刑事賠償的手續後,楊牛胡和游飛翥到張家川縣檢察院遞交材料,對涉嫌刑訊逼供的辦案人員提出控告。游飛翥表示,兩個部門的態度都很好,接收材料後均出具收據,相關負責人表示會依法處理,並對反映的問題作出答覆。
   將提請撤銷行拘決定
   游飛翥認為,警方不管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,其決定都不合法。“我們認為違法事實不成立,沒有證據來支持。楊輝沒有編造虛假信息,也沒有擾亂社會秩序。從實體上來講,所謂的發帖,經歷了兩個不同行為的處罰,一個是刑事拘留,一個是行政拘留。”
   游飛翥指出,警方將刑拘改為行政拘留所稱的“悔罪”和“寬嚴相濟”都站不住腳。“這是一個矛盾,有罪就是有罪,無罪就是無罪。另外,有罪無罪,應該由法院裁決,不是公安機關說了就可以定的。他根本沒犯罪,也沒被定罪,怎麼能說是悔罪。”
   游飛翥15日去天水市公安局提交申請行政覆議的材料,請求撤銷警方的行政拘留決定。
   (據《京華時報》)  (原標題:張家川被拘少年申請刑事賠償7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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