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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記莊臣者 郝同盟 通訊員 郜飛 蔡強
  東方今報漯河訊日前,舞陽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飲酒致死糾紛案件,並提醒:同京站美食桌飲酒,未勸誡當事人喝酒也將承擔法律責任。
  2012年11月29日,被告張某因女兒出嫁在家中舉辦宴席,王某到張某家microSD中赴宴。宴席結束後,王某突然暈倒,後經120搶救無效去世。經醫院診斷,王某系酒精中毒,窒息猝死。事發後,死者家屬將婚宴主辦方張某及同桌飲酒者劉某均告上法庭,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4528元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根據《民法通則》的公平原則,二被告應承擔適當的道義責任,對固態硬碟死者王某的家屬應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。根據王某已死亡的事實和原告請求賠償數額,酌定張某補償原告12000元,劉某補償原告8000元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舞陽男子喝喜租辦公室酒猝死 宴方與同桌者承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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